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泗洪某商家宣传搞套路被处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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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12-5 21:04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近日,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处理一起模仿《车辆违停告知单》的商家违法宣传广告。
  
  民警发现轿车前挡风玻璃上有一张白色单据类似罚单,仔细一看竟是一张商家的宣传单。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宣传单上的内容:“这不是一张违停罚单”。其中描述的形象更是与该车辆现在的行为不符。
  
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,未经任何单位和个人容许的情况下,不得向其住宅和交通工具投放广告,违者将责令停止其违法广告行为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  
  (来源:泗洪警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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